圖集 
 
  
17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國旗法作出修改。新修改的國旗法明確規定,不得升掛或者使用破損、污損、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,不得倒掛、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、使用國旗。不得隨意丟棄國旗。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、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和商業廣告,不得用于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情形。
相關新聞:
【糾錯】
責任編輯: 
徐宙超 
 
加載更多
- 
大數據"坑熟客",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		
2018-03-02 08:58:39
- 
高質量發展,怎么消除“游離感”?		
2018-03-02 08:58:39
- 
學校只剩一名學生,她卻堅守了18年		
2018-03-01 14:40:53
- 
有重大變動!騎共享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		
2018-03-01 14:40:53
- 
2018年,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?		
2018-03-01 09:01:20
熱帖
熱詞
 
  

 
		
 
		
 
		
 
		
 
  
 
  
 
  
 
  
 ?
 
 
 
 
 
 
?